活动时间:
2007 年 10 月 1 日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 成功首次申请兴业银行标准双币信用卡主卡、加菲猫信用卡主卡、武汉庄胜崇光百货信用卡主卡、都市丽人信用卡主卡或个人公务卡 , 即有机会获赠精美好礼:
1 、免首年年费:直接免首年年费。当年刷卡满 5 次或刷卡消费、取现累计满 3000 元,可免次年年费。
2 、刷卡送话费:核卡后 90 日内,刷卡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累计满 3 笔,且每笔满 133 元,即可获赠价值 50 元中国移动充值卡 。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 起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止,以申请表的进件日期,即到达信用卡中心(压码)的日期为准。
(2 )“ 刷卡送话费” 活动不适用于活动开始前已有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 ( 含标准双币信用卡、银联标准人民币信用卡、加菲猫信用卡、都市丽人信用卡、武汉庄胜崇光百货信用卡、车友信用卡 ) 、已有天虹百货信用卡、已有QQ 秀信用卡、已有个人公务卡及曾销卡的持卡人。仅有附属卡的客户另行申办主卡仍可参加本活动。
(3 )刷卡笔数、交易金额计算均包括一般消费和预借现金交易;各种费用、利息不含在内,美元按 1 : 8 折算为人民币。“刷卡送话费”要求的消费不包括房地产、汽车、学校、医院等零扣率或低扣率商户的消费。
(4 )附属卡交易计入主卡账户合并计算。
(5 )若客户在活动期间成功申请到多张兴业银行信用卡,则仅可获得一次活动礼遇,以先满足活动条件的一张为准。
(6 )符合本活动条件的客户限获赠1 张面值50 元中国移动充值卡。
(7 )若持卡人获赠中国移动充值卡后,6 个月内申请销户,或因退货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客户兴业银行信用卡账户中自动扣除赠送的中国移动充值卡等值金额(50 元)。
(8 )中国移动充值卡在客户满足活动条件后二个月内寄送到客户信用卡对账单地址。
(9 )中国移动充值卡以实物为准,由供应商提供,不兑换现金和找零;任何有关该礼品及其服务之责任,可由有关供应商或配送商负责。领取后,如无质量问题,恕不接受任何更改或退换。
(10 )兴业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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